体育总局关于征求十三运橄榄球政策意见的复函

体育总局竞体司关于征求第十三届全运会有关政策意见的复函(橄榄球项目)

1、对于成年组获得橄榄球项目第 1 至 3 名的运动队,分别按照 3 枚金牌、2 枚金牌、1 枚金牌进行统计;获得第 4 至第 6 名的运动队,分别按照 3 枚银牌、2 枚银牌、1 枚银牌进行统计;获得第 7 至第 9 名的运动队,分别按照 3 枚铜牌、2 枚铜牌、1 枚铜牌进行统计。

2、增设橄榄球项目男女青年组别, 青年组奖牌统计与成年组一致。

3、增加参加第十三届全运会决赛阶段比赛的队伍数量,建议男女成年组各 8 支,男女青年组各 8 支。

理由如下:

1、7 人制橄榄球项目为新兴奥运会及全运会项目,后备人才匮乏,急需总局从政策方面给予扶持。

2、我国女子 7 人制橄榄球项目发展起步较早,目前在亚洲排名第一,亚运会冠军势在必得;根据最新国际组织公布的 2016 年出线办法中,亚洲出线名额是由在 2015 年亚洲多站比赛积分排名第一的球队获得,所以中国女队拿到 2016 年里约奥运会的入场券机会更大;我国男子 7 人制橄榄球项目发展水平始终保持在亚洲前列,具备在亚运会夺牌的实力,争夺奥运会入场券的机会。

3、增设橄榄球项目男女青年组,是为了更好地培养奥运后备人才,完善梯队建设,橄榄球项目对抗激烈,运动员伤病比率较高,因此总局政策的扶持对于项目的可持续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。

4、7 人制橄榄球项目比赛时间短,场次密集,根据上述队伍数量及小项设置,仅比第 12 届全运会橄榄球项目增加 1 个比赛日(原比赛日为 2 天),增加参赛队人数为 300 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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